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13 18:27:25 阅读量: 作者/来源:中国高新区研究中心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1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们主动作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聚焦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对外交流合作的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把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新水平。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要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顶层设计,深化贸易投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市场准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综合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要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抓紧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要把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紧密衔接起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中心观点:
1. 我国对外开放会更坚定、更深层、更主动:尽管疫情对世界各国之间的产业联系和国际合作带来很大冲击,而美国主动挑起的中美贸易战和科技封锁也给我国开放合作带来很大困扰,但我国坚持开放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2022年11月18日,习近平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指出:“中国将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继续同世界特别是亚太分享中国发展的机遇。”因此,国家高新区要加大开放创新力度,在引进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加强跨境交流和产业链价值链融合等方面的步伐要加快,主动策划活动,服务企业走出去。
2.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经之路。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就必须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因此,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就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任务和迫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使各项改革朝着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聚焦发力”,“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充分阐释了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改革方向。
3. 要深入理解何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是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如何理解“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那就是要紧紧围绕双循环发展格局,出台更精准的改革方案。一方面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完善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流转,提高在全球配置资源能力;另一方面坚持开放合作的双循环,强化规则、标准等制度建设,与国际规则相对接,加快营商环境国际化建设,强化开放合作,从而更加紧密地同世界经济融合发展,反过来也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
4. 高新区要在改革的道路上当好排头兵。国家高新区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制度创新的先行者,是对外开放的主力军。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出口总额为52120.0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4.0%;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为32247.2亿元,占全国比重达51.0%。因此,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国家高新区当仁不让,必须要担当起先行先试的角色。在具体工作方面,一是要加快对外开放高地建设,强化双自联动,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深入探索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推动自贸区与自创区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及时上报自贸联动政策需求,积极开展路径探索;二是要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一方面引导外资投向,提升外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服务高新区企业,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走出去。这就需要进一步优化高新区的营商环境,探索中外企业在共营、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新形式,推动两个市场、两类规则的不断融合;三是要增强开放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既要不断加大开放力度,同时也要把握开放的主动权,强化底线思维。要从工作机制上构建企业的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完善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动态检测和风险预警预防。